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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关于签订《易制爆、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及使用承诺书》的通知

编辑:  日期:2016-04-18   访问次数:

各学院:

按照公安部门要求,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于3月29日校网发布了《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关于易制爆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升级的通知》(http://10.252.0.62/keryec/bulletin.nsf/0/52E7C47280C5B37848257F850003B0D4?openDocument),要求做好易制毒、易制爆化学品排查,同时为了落实危化品安全管理责任,将签订《易制爆、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及使用承诺书》(附件1)。

化学品排查工作已于4月6日完成,并已报白杨派出所备案。请各分院按照排查表落实《易制爆、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及使用承诺书》签订事宜:

1.每种化学品签订一份《易制爆、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及使用承诺书》,领用人为该化学品的第一责任人。

2.易制爆、易制毒化学品领用人(须2名在编教师)签订《易制爆、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及使用承诺书》。化学品使用实验室、存放实验室的责任人和二级学院实验室主管领导签字确认知晓。

3.领用单号”按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编写的领用单号填写,将统一发二级学院实验室主任。

4.准确填写化学品名称、类别、数量,数量为净重或液体毫升数。

5.易制爆、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及使用承诺书》有效期至化学品完成结项工作。化学品使用完后,《易制爆、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及使用承诺书》随《中国计量学院校重点监管危化品使用记录及动态台账》复印件、化学品余量同时返还校危化品仓库。

请涉及易制毒、易制爆化学品的分院于4月22日前将《承诺书》纸质版1份交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。后期,实验室与资产处将根据《承诺书》逐个现场确认化学品。

《易制爆、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及使用承诺书》是公安及学校实时跟踪易制爆、易制毒化学品使用情况的依据,请各单位和危化品责任人务必重视此项工作。

联系人:王攀峰 办公地点:明德北楼 311-2 电话:87676354

实验与资产处

2016年4月18日

 附件1易制爆、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及使用承诺书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