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
首页
>
常办业务服务
>
购置大仪论证
办事流程/须知1、
购买单价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仪器设备、批量总价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仪器设备需经
购置大仪论证后方可购买。
2、
购置大仪论证过程为: (1)申购人填写《购置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》,并提供大仪报价单。 (2)由各学院(单位)组织3-5名专家对大仪购置可行性进行论证。 (3)《论证报告》及其支撑材料(购置大仪专家论证会纪要复印件;大仪报价单并加盖供货商单位章,扫描并保存为word格式)。经学院(单位)主管负责人签字、学院(单位)盖章后报实验与资产处。提交纸质件两份,电子文档一份。 (4)《论证报告》在网上公示1周。 (5)网上公示若无异议,大仪购置论证完成,如所属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成功,即可进入采购程序;如有异议,实验与资产处负责与申购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解决。
3
、关于《购置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》特别说明: (1)仪器名称注意统一、规范。 (2)申请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的二级学院(单位)须对《论证报告》的真实性负责;论证专家组须对“专家组论证意见”结论负责;申购提议人与附议人须对大型仪器设备的运行管理及使用效益负责,申购提议人为本大仪的第一负责人。 (3)“承诺”要求申购提议人签字,“院(单位)领导(或平台负责人)意见”需院(单位)分管领导(或平台负责人)的签字及院(单位)章。 |
联系方式 孟祥凤 | tel:87676382 | Email:mxff@cjlu.edu.cn | 明德北楼311-2室 |
|